退卡及其它事项
会员及会籍
1、会员在履行以下手续后,可自愿退出本东区儿童医院会员中心:
① 会员及监护人到东区儿童医院会员中心现场办理,并签署相应文书;
② 将会员卡退回本东区儿童医院会员中心。
2、凡会员行为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本章程或被本东区儿童医院会员中心认为有损本东区儿童医院会员中心及东区儿童医院医院利益或声誉的,本会员中心有权解除有关会员会籍。解除会籍后,该会员的相应权利即被终止,会员卡自动失效。
3、退卡细则
有家庭医生俱乐部卡的会员,在解除会籍后,东区儿童医院会员中心根据会员类别及持卡时间,将会费按相应比例退还;同时,已产生消费的会员,其所享优惠折扣将被扣除。
① 家庭医生俱乐部卡一年制会员(6000元),按季度退还相应比例会费。
在第一季度(开卡后三个自然月)内退会的会员,按7折退还会费;
在第二季度(开卡后六个自然月)内退会的会员,按5折退还会费;
在第三季度(开卡后九个自然月)内退会的会员,按2折退还会费;
在第四季度(开卡后十至十二个自然月)内退会的会员,不予退还会费。
② 家庭医生俱乐部卡两年制会员(9000元),以半年为周期,退还相应比例会费。
在第一年上半年(开卡后六个自然月)内退会的会员,按7折退还会费;
在第一年下半年(开卡后十二个自然月)内退会的会员,按5折退还会费;
在次年上半年(开卡后十八个自然月)内退会的会员,按2折退还会费;
在次年下半年(开卡后十九至二十四个自然月)内退会的会员,不予退还会费。
其它
①会员对本东区儿童医院会员中心的财产无任何所有权和追索权。会员会籍身份并不被解释为持有北京东区儿童医院股权,且不会对北京东区儿童医院股权相关的权益有任何形式的关系。
②会员发生退费行为后,会员级别也会根据会员级别制定标准重新调整。
③东区儿童医院会员中心有权对本章程内容进行调整。章程内容调整后,将在网站上发布公告。会员在公告声明的期限内可以对保持会籍或取消会籍做出选择,并办理必要的手续。东区儿童医院会员中心在公告声明期限内未收到会员有关变更会籍的申请时即认为会员接受了变更内容并同意保持会籍身份。
④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东区儿童医院会员中心不能正常履行本章程义务时,东区儿童医院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会员卡使用
①东区儿童医院会员中心根据顾客要求为顾客办理不同级别会员卡。
②会员卡是享受会员各项权利的凭证。会员在东区儿童医院消费,参加东区儿童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会员权益。
③会员卡仅供会员个人使用,不得转让和继承。会员在就诊费和享受会员待遇时有确保消费单据和会员卡姓名相符的义务。会员因为未履行本款义务导致不能享受会员待遇时,会员损失由会员个人承担。
④会员遗失会员卡时,应立即通知东区儿童医院会员中心办理挂失。若因会员没有及时挂失导致的任何可能后果,东区儿童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⑤会员可在会员卡挂失后的任何工作日,前往东区儿童医院会员中心申领新会员卡。补发卡的工本费(人民币叁十元)由遗失该卡的会员承担。